94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家庭教育知識網路學習「網頁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    據:教育部94年2月23日台社(二)字第0940024160A號函及高雄市「打造新家園-生命歷程家庭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目    的:完成家庭教育資訊化服務,充實中心專屬網站內容,開發網路學習並達到推廣家庭教育之目的。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三信家商

六、參加對象:對『家庭教育』之相關設計有興趣之高雄市高中職學生。

七、競賽項目:為主題式網頁設計。

(一)主題式網頁設計:必須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婚姻教育、婚姻輔導、兩性關係、弱勢族群家庭、親子共學、親職教育…等等為主題,首頁要設定為 index.htm(小寫),作品需可於www瀏覽器中呈現。

 (二)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隊伍自行備份留存一份,並將完成作品製作成光碟片繳交。

八、報名方式:

1.本計畫內容置於三信家商網站(http://www.sanhsin.edu.tw)。

2.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7日止,報名方式採傳真報名,(詳如附件一)。

3.參賽者自行組隊,各組每隊人數不得超過3人。

4.作品光碟請於11月3日前,經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派專人送達三信家商資訊中心。電話:7517171-1302;傳真:7113202。

九、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參賽作品。

2.將從參賽作品中錄取優等三名、佳作三名。

十、評審標準:

1.網頁設計之創意、人機介面、互動性、活潑性70%。

2.藝術及版面設計佔30%。

3.評審小組得視實際需要,修訂整體評分要求與標準。

4.評審結果將會以書面通知各得獎隊伍,並會將優勝名單公佈於三信家商網站(網址為http://www.sanhsin.edu.tw)上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網址為http://home.kh.edu.tw)。

5.評審日期:11月8-11日

十一、獎勵:

將從參賽作品中擇優錄取優等三名、佳作三名,給予獎金及教育局獎狀,獎金分別為:第一名陸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貳仟元;佳作三名給予獎狀,以肯定與鼓勵。

十二、連絡人:三信家商資訊中心 王玉文主任

電話:7517171轉1301   傳真:7113202

e-Mail:wang@webmail.sanhsin.edu.tw

連絡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86號

十三、其它:

(一)比賽完畢,承辦學校將作品彙整,集中於『家庭教育知識網路學習平台』網站,以提供民眾觀摩學習之用,造福大眾,經驗交流,提昇網路學習品質。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經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狀獎金。

十四、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陳報教育局敘獎。

十五、本計畫陳報教育局核準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並於網站公布之。
(附件一)94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

家庭教育知識網路學習「網頁設計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學校名稱

 

 

隊伍名稱

 

 

隊長

(主要聯繫人)

 

連絡電話

 

 

指導老師

 

連絡手機

 

 

通訊地址

 

 

連絡人E-MAIL

 

 

小組成員資料

姓名

系別

年級/班級

 

 

 

 

 

 

 

 

 

        

 

作品

簡單介紹

 

 

 

 

 

 

 

 

 

 

 

 

 

 

 

 

 

 

 

               

(報名請於94年10月7日前傳真至高雄市三信家商資訊中心Fax:7113202。)

承辦人員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