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競賽項目:班級網頁、學生個人網頁
(一)班級網頁:班級成員介紹、老師風雲錄、班級課表、活動照片集錦、榮譽榜、學習成果發表、學習資源等等。
(二)學生個人網頁:任何學生之個人網頁作品。
(三)班級網頁可由一至六人共同完成,個人網頁須為個人作品,指導教師為1至2人。
(四)參賽作品之首頁請以index.htm命名,並製作成光碟片繳交。
六、報名方式:
1.本計畫內容置於高雄市資教中心及三信家商網站(http://www.sanhsin.edu.tw)
2.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9日止,報名方式採傳真報名,(詳如附件一)。
3.每校每一競賽項目至少報名參加一組。
4.作品光碟請於11月14日前,經公文交換或派專人送達三信家商資訊中心。電話:7517171-1302 傳真:7113202
七、 評審方式:
1.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參賽作品。
2.每一競賽項目各組錄取優等三名、佳作三名。
八、評審標準:
1.網頁設計之創意、人機介面、互動性、活潑性70%。
2.藝術及版面設計佔30%。
3.評審小組得視實際需要,修訂整體評分要求與標準。
4.評審結果將優勝名單公佈於高雄市資教中心或三信家商網站(網址為http://www.sanhsin.edu.tw)中,並以書面通知各參賽學校。
5.評審日期:11月24-28日
(一)每一競賽項目(班級網頁、個人網頁)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各組皆錄取優等三件,給予獎金及獎狀,獎金分別為:第一名肆仟元、第二名參仟元、第三名貳仟元;佳作三件給予獎狀。
(二)前三名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由本局各頒發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由各校依據教育人員獎懲辦法之規定辦理敘獎。
(一)比賽完畢,教育局將作品彙整,集中於高雄市教學資源分享網站,以提供教師教學之用,造福學子,經驗交流提昇教學品質。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經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狀、獎金。
(附件一)
高雄市九十二學年度學生班級及個人網頁設計比賽報名表(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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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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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
連絡電話: |
傳真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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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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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班級網頁 |
學生個人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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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 人員 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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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 老師 (1-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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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教務主任: 承辦人員:
(報名請於92年10月9日前利用傳真至高雄市三信家商資訊中心Fax:71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