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三信家商103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
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中等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手冊、高雄市教育局暨本校實際需要辦理。

貳、目的:

為貫徹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學生良好交通習慣與道德,維護上、放學行車安全,防範交通事故,使其能珍重自我生命,遵守教育法規,特結合講座宣導及校內、外文藝競賽,以提升「交通安全」宣教成效。

參、執行:

一、教育宣導:

(一)由學務處生輔組主導,全校教職員工配合,校長、各班導師及輔導教官結合實際案例,不定時運用集會(升旗)及上課時俟機實施機會教育,使學生能有較深切、強烈的體認。

(二)每學期訂定十月份為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月」,運用國語文競賽時機,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藝文活動競賽,擴大宣導教育。

(三)聘請本市交通大隊、種子教官等專家學者蒞校實施專題演講,為擴大教育宣導效果,以各年級為梯次實施宣教。
(四)每學期配合國防通識課程期中(末)考試-學生安全教育內容,增加交通安全測驗比例,加深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五)賡續加強「學生騎乘機車戴安全帽、騎乘機車不飆車、不無照騎機車、勿違停」等宣導重點,使學生從日常生活中能養成正確的交通安全認知。

(六)建立本校「交通安全網站」,強化教育宣導效果。

(七)要求全校每位同學均熟記學校教官室值勤專線電話室(07-7134057)、導師與輔導教官電話,於上、放學或假日遇到任何事故,應聯繫學校值勤人員、導師或教官協助。

二、交通安全維護:

(一)組訓「交通安全服務隊」-自治幹部,上、放學時配合執行各項交通安全任務,以維學生上、放學人車安全。

(二)建立教官值勤制度,負責學生上、放學時安全維護。

(三)賡續執行校外機動巡查,瞭解學生動態,做好交通安全維護。

(四)結合學校附近社區力量,與里長、商家保持聯繫,協助推動學生校外交通安全。

三、車輛管理:
(一)每學期初調查學生上放學使用之交通工具並予以統計,針對騎乘機車學生,宣導應依規定辦理申請登記,分發號碼牌,以利車輛停放與管理。

(二)請求總務處妥善管理校車(含外包車)以維學生權益。

(三)全面禁止學生無照騎、乘機車,及搭載同學,力求減少危害。

肆、輔導考核:

一、個案訪談:對有違反交通安全行為之個人,由各輔導教官實施訪談,糾正規勸偏差行為觀念。

  二、交通安全講習:針對交通安全違規學生,定期辦理講習,透過法規宣導、車禍案例報告、影帶宣導短片收視及心得寫作等方式,建立學生交通安全規則之正確觀念。

三、聘請本校相關處室主任、轄區交通治安單位、社區熱心人士及家長會,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針對學校各項交通安全問題實施策劃指導。

伍、本計畫未竟事宜,得另增(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