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圖方便穿越馬路害女騎士撞電桿
2009年 12月13日 蘋果日報
【高崧、李俊淇、蔡爾康╱基隆報導】為圖方便違規穿越馬路,竟釀成兩個家庭的悲劇!基隆市一名女夜校生,前晚下課騎機車返家時,突然遇到路人違規穿越馬路,女騎士閃避不及,擦撞對方後摔車撞上路邊電線桿身亡,姑姑泣訴:「她很上進,覺得高中沒讀完是個遺憾,幾個月前復學,希望完成高中學業。」孰料一場車禍卻讓此心願永遠無法實現。
連人帶車滑行10米
前晚十時許,就讀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商業經營科三年級的女學生莊翔琮(24歲),下課後騎機車返回住處,途中行經基隆祥豐街時,遇到婦人楊庭珺(55歲)撐傘穿越雙黃線過街,莊女一時不及反應,擦撞楊婦後摔車倒地,連人帶車滑行約十公尺,撞上路邊的電線桿。
楊婦遭撞後右腿骨折,跌坐在天雨潮濕的地上,女騎士則頭部重創,送到醫院前已無呼吸心跳。家屬接獲噩耗趕赴醫院,帶死者長大的阿嬤聽聞孫女車禍不治,當場掩面痛哭。
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親友指出,死者年幼時父母離異,從小由阿嬤照顧,個性乖順獨立,高中時半工半讀,因太勞累休學一年,姑姑感嘆:「她乖巧上進,才開學幾個月,竟會遇上這種不幸!」
死者交往兩年的同居男友指出,前晚九時許曾去電女友,叮囑她下課早點回家,不要在外逗留,他自責地說,當時天雨路滑、視線不清,「雖然是為她好,但早知道就不要念她了。」
受傷婦人事後也坐輪椅向家屬致歉,她供稱當時是去找朋友,哪知過馬路時會出意外,為此相當自責,婦人在訊後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對此律師姚本仁表示,車禍一般會由交通事故行車鑑定委員會釐清責任歸屬,若當時騎士車速不快,是婦人突然衝出、違規穿越馬路,肇事者為婦人,騎士受傷或身亡,婦人便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人於死罪嫌;律師蔡瑞麟亦指出,如果駕駛人未減車速,雙方恐均涉過失傷害,基於《民法》過失相抵法則,互相賠償損失時可因此減少賠償金額。
擦撞違規路人示意圖
莊翔琮騎車返家途中遇婦人楊庭珺穿越馬路,莊女擦撞楊婦後摔車撞電桿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