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時間 | 114/9/12 18:40 |
瀏覽人數 | 5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
公告種類 | 獎學金資訊 |
公告標題 | 新竹縣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有意願申請者請於9/18(四)前向教務處設備組提出申請。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三、申請時,學校須檢附以下文件(併同申請辦法第五條所列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附表1)。 (二)申請名冊1份(附表2)。 (三)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五)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六)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七)另辦法中所列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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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張惠一 在 2025/9/12 下午 06:40:42 所建立 上次修改日期 2025/9/12 下午 06:40:42 ,修改者 張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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