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時間 | 115/2/11 17:45 |
| 瀏覽人數 | 2 |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
| 公告種類 | 獎學金資訊 |
| 公告標題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清 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事宜,請於即日起至115/3/13(五)前向教務處設備組提出申請。 |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紀錄。 (四)出勤紀錄(若學校已無出勤紀錄者請承辦人員核章)。 (五)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六)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七)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八)申請時間: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 |
| 說明網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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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載檔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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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張惠一 在 2026/2/11 下午 05:45:55 所建立 上次修改日期 2026/2/11 下午 05:45:55 ,修改者 張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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