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時間 | 115/3/2 18:28 |
| 瀏覽人數 | 5 |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
| 公告種類 | 獎學金資訊 |
| 公告標題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事宜,請於即日起至115/4/14(二)日下午17時前上網申請。 |
| 公告內容 | 本年度獎學金申請相關事項如下: (一) 申請期間:自民國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4月14日下午17時止。 (二) 申請方式: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不收紙本資料。(三) 申請網址: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四)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115年度嘉新獎學金公告辦法」 三、為擴大助學效益,懇請 貴部惠予協助於「圓夢助學網」刊登旨揭獎學金資訊,以利符合資格之學子獲得相關訊息。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1.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獎助金額與條件: (一)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三)總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該基金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四)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本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五)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無論過往是否得過本獎學金,符合申請資格均得申請。 |
| 說明網址 |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
| 下載檔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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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張惠一 在 2026/3/2 下午 06:28:00 所建立 上次修改日期 2026/3/2 下午 06:28:00 ,修改者 張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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