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9-25發佈單位:教務處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止,請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旨揭急難救助補助辦法(含申請方式及發放方式),請務必詳閱,以確保申請權益。如對旨揭資料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行政活動組聯絡人張小姐詢問(電話02-770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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