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9-25發佈單位: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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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5年9月15日府教國字第1150906025號函及「澎湖縣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
理。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澎湖縣政府來函及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各1份供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