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獎學金申請案,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_3(一)前向教務處設備組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5-10-23發佈單位: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相關檔案

  • 20251022有關本市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7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pdf檢視下載
  • 2_2_實施辦法.pdf檢視下載
  • 2_2_2_2_2_申請書.doc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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