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3-27發佈單位:
第一階段符合報名資格之考生,自115年5月15日10:00起至5月21日17:00止,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並完
成第一階段報名系統確定送出作業及繳交報名費。
(一)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及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為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二)本入學招生於第一階段報名時,提供集體報名單位每位考生30元作業費,供各校辦理第一階段報名及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所需之各項試務支出,務請考生於規定期間完成各相關作業。
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說明如下:
(一)「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與「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分列兩個作業系統。上傳暨繳費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得自行決定優先操作 順序。各甄選學校截止日期明訂於簡章分則中。
(二)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系統開放時間,自115年6月5日起至6月12日,每日08:00至 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每日21:00準時關閉後,正在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提醒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
(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A.修課紀錄」、「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及「D.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二)「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 (組)、學程審查。其中「B.課程學習成果」中之「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必採項目,如無此項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將引導考生選擇「自行上傳PDF檔案」模式。
(三)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期間,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襠案,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
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作業)」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考生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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