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相申請關資料(如附件),請於115年2月3日至3月22日止郵寄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6-02-11發佈單位:

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有申請需求,請依限申請。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2. 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 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 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始核給本補助 。

(二)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等。

(三)受理申請日期:

自115年2月3日至3月22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