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桃園市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有意願申請者請於9_26(五)前向教務處設備組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5-09-12發佈單位: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4年9月8日至10月9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相關檔案

  • 114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辦法。.pdf檢視下載
  • 2_2_2_2_申請書.doc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