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事宜,請於即日起至115_4_14(二)日下午17時前上網申請。

發佈日期:2026-03-02發佈單位:

本年度獎學金申請相關事項如下:

(一) 申請期間:自民國115年3月13日上午9時起至4月14日下午17時止。

(二) 申請方式: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不收紙本資料。(三) 申請網址: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四)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115年度嘉新獎學金公告辦法」

三、為擴大助學效益,懇請 貴部惠予協助於「圓夢助學網」刊登旨揭獎學金資訊,以利符合資格之學子獲得相關訊息。

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1.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1.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獎助金額與條件:

(一)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三)總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該基金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四)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本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五)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無論過往是否得過本獎學金,符合申請資格均得申請。

相關檔案

  • 20260213函轉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申請辦法。.pdf檢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