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8-28發佈單位:
一、賑災基金會為協助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訂有各項賑助法規,請逕參照辦理:
(一)「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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