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8-28發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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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未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之申請者。
(三)114-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4-2獎懲紀錄。
(三)戶口名簿。
(四)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
(五)郵局存摺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