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2-11發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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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間自115年3月1日(星期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星期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檢附獎學金自治條例辦法、獎學金申請書各1份供參考(如附件),相關檔案可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