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03-19發佈單位:
一、達成溫馨且實質的親子活動,並促進家庭幸福和諧的意義。
二、推廣青少年美學素養與美育發展,培養青少年正當嗜好。
三、促進市民體認「市民參與,幸福城市」的高雄市願景。
四、增進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與學生對於「藝術與人文」之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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