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8-27發佈單位: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
(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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