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長申請114年度上學期學費及臨時托育費補助,請於114年9月18日前至教務處設備組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25-08-22發佈單位:

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